关于开展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4]16号)文件精神,本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应贯彻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推动教育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二、项目设置
1、重点项目。鼓励广大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实践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
2、市级项目。鼓励学校第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研究周期为3年。
三、申报名额
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全市范围内重点项目拟立项25-30项,市级项目拟立项145-150项。
我院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的申报限额:3项。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的申请人若已申报2014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重点项目的申请人若有在研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本年度不得申报。
4、重点项目、市级项目申请人若已承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5、该项目的经费额度一般为4万元左右,其中,5%的管理费。
6、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已获得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作通报批评。
五、申报材料
因该项目实行网上限额申报,我处将根据申报情况请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烦请申报者于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4:3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纸质版,一份。
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电子版,发至邮箱:科研处唐瑞OA邮箱或shangxikyc@163.com。
科 研 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