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文件精神,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奖项设置
本届优秀成果奖设置“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四大类。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三类奖项分设设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全国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三、申报资格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限额
本届优秀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具体申报名额待市教委下达后公布。
五、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www.sinoss.net),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打印。
该系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3月1日-3月15日。
六、申报材料
敬请有意申报者于2015年3月16日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如下邮箱:shangxikyc@163.com或科研处唐瑞OA邮箱。
科研处
2015年1月15日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