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第十四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本次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评选范围
第十四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为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和本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任务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课题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
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划等,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尚处保密期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受理范围。。
二、奖项设置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奖项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内部调研奖)。除单项奖(内部调研奖)外,其他研究成果奖的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申请评奖。
(1)研究成果属于单位完成的,应当以单位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按排序注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当在申请前与其他完成单位共同协商,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取得一致意见。
(2)研究成果属于个人完成的,应当以个人名义申请评奖,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并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
(3)两个以上(含)单位或个人申请评奖,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次排序,并且应当与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排序完全一致。
(4)每项研究成果只能申请一次,不能以不同申请人名义重复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2.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限申请2项。
四、申报方式
1.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评奖系统(网址:pj.fzzx.sh.gov.cn),进行网上申请,预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进行网上签章。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日期:2023年6月2日至6月21日。
预期申请不予受理。
2.填报申请材料
(1)完成注册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填报内容如下:一是成果基本情况;二是主要完成人情况;三是成果研究概述;四是成果被采纳应用情况;五是成果评审或鉴定情况。填妥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应当同时上传成果正文、摘要、专报,以及评审鉴定证明(均为pdf格式);
(2)申请人应当准确填写成果所属主要研究领域,填写不准确的,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3)申请人上传的成果正文、摘要、专报等成果材料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完成人的姓名和单位信息;
(4)公开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应当以匿名化处理后的书稿、论文稿作为评奖申请材料。
五、提交材料
敬请有意申报者于2023年6月21周三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系统导出的成果申报表纸质版本,1份;
2.系统上传的申请成果、成果采纳应用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本,6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PDF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科研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