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48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从《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2)中选择题目进行研究,可以对题目进一步细化,不接受选题以外的题目。
三、申报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1.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2.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3.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4.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
四、项目要求
1.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
2.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
3.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工作流程
1.申报分为两步,在网上完成申报,并寄送纸质版申请书。
申报网址为http://gdsk.pingshen.nrta.gov.cn。按照系统中的“申报注意事项”操作。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信息注册账号。填报过程可以中途保存退出,也可以进行预览。提交后不能修改,会自动下载项目申请书。网上操作流程结束。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10-86096235;17801579644。
2.经过资质审查、两轮评审等程序,立项结果预计9月份前后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请随时关注。
六、提交材料要求
请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11点之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并将系统中导出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本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本请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纸质申请书中,请在“项目负责人承诺” “推荐人意见(如有)”处亲笔签名,不得采取电子签名、签章等方式。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4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报者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逾期材料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唐瑞
联系电话:021-62498991;1364185685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综合办公楼516室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48号)
2.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
3.2024年度广电总局社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