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24]19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分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三大类。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2)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指南》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该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8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该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6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该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研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还设立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我校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特别提醒不能同时申报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六)2024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请。
(七)申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八)申报《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或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限额另行下达。
申请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的具体内容详见各类别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和“教育基本理论(其他)”。
四、项目评审
上海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采取“一次核定,分年拨付”的方式。项目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占60%)和间接费用(占40%)两部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沪教委科[2023]53号)执行。
五、提交材料
鉴于本次申报有名额限制,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于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相应类别的《申报书》、《论证活页》纸质版本,7份。
2.相应类别的《申报书》、《论证活页》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3.《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本,1份,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所在党支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请人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唐瑞
联系电话:1364185685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二教202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24]19号)
2.2025 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
4.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
5.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6.《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沪教委科[2023]53号)
7.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