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按照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沪教卫党[2024]218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高校思政工作有关要求,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高校哲社专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
2024年度“高校哲社专项”包括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三个类别。
申报人可以重点选择《2024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
1.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3.伟大建党精神研究。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非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须是我校的全职在岗人员。
3.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其他类别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高校哲社专项”。
5.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三、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
2.“高校哲社专项”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处(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管理实施,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四、项目经费管理
本次项目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执行。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于7月4日(星期四)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书》,纸质版本,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者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处手写签字,“表十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经费管理”处须签字、盖章。
2.论证活页,纸质版本,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申报书》、论证活页,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4.《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本1份,项目申报者手写签字,所在支部或部门签字、盖章。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请人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唐瑞
联系电话:1364185685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二教202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沪教卫党[2024]218号)
2.2024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5.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6.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