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4〕114号)文件要求,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推进实施《“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加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
一、征集案例的内容
结合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分工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数据要素×文化旅游”重点行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在创新文化表达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培育文化创意新产品、挖掘文化数据价值、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等重点方向创新应用的示范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聚焦文化数字化和数据要素共性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借鉴意义。
(三)已产生可衡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案例应为2023年以来完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三、组织推荐
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共建院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筹)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荐本单位(实验室、中心)案例,每单位(实验室、中心)限1个。
四、评选和宣传推广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以适当形式发布示范案例,并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提交材料要求
鉴于该项目有名额限制,请申请人于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纸质版本,一式5份,“详细介绍”处须手写签字;如以文旅部重点实验室口径上报,则“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处须盖文旅部重点实验室公章。
2.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大于2MB,建议使用JPG格式;视频不超过2个,每段视频不超过2分钟,不大于50MB,建议使用MP4格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案例名称”。
3.《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电子版本、案例图片和视频,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4.请确保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内容完全一致。
5.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本1份,申请人手写签字,所在支部/部门签字、盖章。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请人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唐瑞
联系电话:1364185685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二教202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
2.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