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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3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5年度一般项目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

(二)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我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

5.连续两年(本次指2023、2024年)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


三、申报办法

(一)2025年度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本次申报网络开放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至3月28日(星期五)。申请者请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特别提醒:请申请者在填报之前,先认真仔细阅读《申报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一般项目)》(附件3),并按照《申请评审书》首页的“申请书填写步骤”“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进行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以及《上海戏剧学院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上戏院发[2022]22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其中,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20%。

例如,规划基金项目申报资助总额为10万元,则直接费用占60%,即6万元;间接费用占40%,即4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助总额为8万元,则直接费用占60%,即4.8万元;间接费用占40%,即3.2万元。

(二)申请者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已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系统提交之前,请核对《申请评审书》中的如下数据信息

1.封面的“学科门类”与B表的“研究方向及代码”请保持一致,即“学科门类”选择一级学科,“研究方向及代码”选择与“学科门类”所选择的一级学科相对应的二级学科或者三级学科;

2.B表的“最终成果形式”与B表的“四、本课题研究的中期成果、最终成果,研究成果的预计去向(不得加页)”请保持一致;

3.B表的“申请经费总额(万元)”与B表的“五、经费预算(单位:万元)”请保持一致;

4.B表的“五、经费预算(单位:万元)”,需填写具体预算“说明”;(1)业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其中,笔墨纸张、办公用品、快递费等归入业务费;(2)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3)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者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11:00之前按照要求完成网上填报、提交工作,并将下列材料提交至科研处,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1.《申请评审书》,纸质版本2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中,“课题组主要成员情况及签名”“项目承诺书”处须手写签字。

2.请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本与系统上传版本完全一致。

3.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本1份,本人手写签字,所在支部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醒申报者注意该项目校内申报的时间截点,逾期材料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人:唐瑞     

联系电话:1364185685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二教202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3号)

2.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一般项目)

4.表格审核要点:教育部2025年规划、青年及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一般项目上传申请书说明

6.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社科[2006]2号)

7.《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8.上海戏剧学院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上戏院发[2022]22号)

9.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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